| 人员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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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7-12 02:26 |
一、参赞
(一)在外经贸部和使馆党委的领导下主持经商处的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我国的外交政策,积极宣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按照我国对外经贸战略,努力做好经商处的各项工作;
(三)协助国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我国对外经贸国别政策;
(四)拟定经商处年度工作计划;
(五)组织对驻在国的经贸综合调研,接受外商和国内企业的重要咨询,接待国内经贸团组并为其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协助国内主管部门做好出口商品认证、交易会招商、中资企业管理、经济合作、劳务承包项目和人员的协调管理,援外项目组织、落实、管理,外国政府贷款和引进外资工作;
(六)根据授权和外经贸部、使馆的安排,代表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外进行联系交涉,参与多双边协议的商签,重大谈判的材料准备及有关后续工作;
(七)协助国内主管部门做好经商处的人员管理工作;
(八)参加使馆党委工作,协助大使做好事关党的工作,协调经商处和使馆本部的关系,负责经商处党建工作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协助国内主管部门做好经商处的内部行政管理工作;
(十)完成外经贸部和使馆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A
(一)根据我国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和国别政策,加强与吉布提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域性组织、国际组织等的联系,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多双边经贸关系发展;
(二)根据我国的对外援助方针,研究对吉布提的援助政策和方案,并提出具体建议;
(三)负责与吉布提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商榷援助协议并办理援外项目有关手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推动援外同外贸、互利合作相结合;
(四)负责跟踪、协调管理我国企业在吉布提的工程承包项目,努力开拓本地承包市场,并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
(五)做好调查研究,广交朋友,广开信息渠道,努力扩大同吉工商界的联系,及时向国内提供吉布提经济形式、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有关法规和经贸信息,并就发展双边经贸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六)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建设成就,扩大我国对外影响;
(七)指导协调临时团组的重要业务活动,做好接待工作;
(八)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经贸问题,维护我国在经贸方面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交办事项。
三、秘书B
(一)根据我国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和国别政策,加强与吉布提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域性组织、国际组织等的联系,疏通和拓展经贸合作渠道,促进多双边经贸关系发展;
(二)负责联系协调对吉贸易项目及资源合作项目,负责劳务输出的协调管理和“走出去”战略国别规划的具体实施,对有关项目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负责相关的信息管理;
(三)介绍国内和吉布提的投资环境,研究提出吸收外商投资和向海外投资的具体意见,积极为双向投资创造条件;
(四)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的要求,加强一线的指导和协调,研究提出市场开发和增强出口商品竞争力及进口方面的意见,并对设立海外企业机构的审批提出建议;
(五)做好调查研究,广交朋友,广开信息渠道,努力扩大同吉工商界的联系,及时向国内提供吉布提经济形式、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有关法规和经贸信息,并就发展双边经贸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六)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建设成就,扩大我国对外影响;
(七)指导协调临时团组的重要业务活动,做好接待工作;
(八)协调处理重大涉外经贸问题,维护我国在经贸方面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交办事项。
四、会计
(略) |